寰宇视讯2025年10月11日 13:50消息,国家医保局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与处置,保障患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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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月11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官网消息,近期,一些地区陆续发现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存在对医保和非医保患者实行“阴阳价格”的行为,即同样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定价高于非参保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定点药店向参保患者高价售药的行为涉嫌构成价格欺诈,同时违反了定点药店与医保部门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施不公平、歧视性定价”的相关规定,应予以认真核查并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监测和处置力度,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旨在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患者合法权益。该通知的出台,反映出监管部门对药品价格异常现象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持续整治医疗保障领域乱象的决心。 当前,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药品“阴阳价格”问题,即同一药品在不同渠道标价不一,甚至存在虚高定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此次政策的发布,有助于推动形成更加透明、公平的药品流通环境,提升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也提醒相关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经营,杜绝任何违规操作。
一是高度重视定点药店存在的“阴阳价格”问题线索。各地医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定点药店实施“阴阳价格”行为,不仅侵害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还导致医保基金被违规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的管理,将“阴阳价格”行为作为重点监控内容,明确对“阴阳价格”问题的处理要求。组织辖区内的定点药店开展药品“阴阳价格”问题的自查与整改,及时纠正对参保人员实施的差别化定价问题。
主动筛查重点品种问题线索。以各地定点药店药品结算金额排名靠前或价格差异大的药品为重点筛查品种,通过筛查医保结算数据,系统梳理近期群众信访、舆情反映相关问题等方式,形成本地区定点药店药品“阴阳价格”问题线索。
充分动员社会监督力量,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举措。定点药店实行“阴阳价格”属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各地应依据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医保部门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共同参与对定点药店“阴阳价格”问题的治理。 我认为,通过群众参与的方式强化监督,不仅能够提升监管效率,也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这种机制的推广,有助于推动医保制度更加公开透明,增强公众对医保管理的信任感和参与感。
二是严格核查处理“阴阳价格”问题。各地医保部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和举报线索的核实处理。
各地医保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数据筛查与现场核查工作,依托医保结算数据,对药品价格上传异常、群众反映存在“阴阳价格”问题的定点药店进行重点排查。在核查过程中,要结合药店的进销存记录、自费购买情况以及视频监控等信息,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查处定点药店是否存在因结算方式不同而对参保和非参保人员实施歧视性定价的行为,或是否通过返利、折扣、满减等方式变相降低非参保人员购药价格,从而扰乱市场秩序。 我认为,此次强化监管措施体现了医保部门对维护公平用药环境的高度重视。药品价格的透明与公正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防止“阴阳价格”现象的发生,有助于遏制不合理的价格差异,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同时,通过多维度的数据比对和现场核查,也提升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为构建更加规范、有序的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强定点药店的协议管理。明确要求定点药店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施不公平或歧视性的定价行为,不得向参保人员销售药品的价格高于非参保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协议中关于药品“阴阳价格”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对于违反医保服务协议、存在“阴阳价格”行为的定点药店,将根据情节轻重及整改情况,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购药的合法权益。
对数据筛查、现场检查以及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阴阳价格”问题,若涉及药品金额较大、情节严重,相关定点药店将被纳入飞行检查范围。
三是加强常态化监测与治理。各地医保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医疗保障部门在药品价格管理方面的职责,持续做好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持续推广使用药品比价小程序,充分整合医保信息系统中的实际结算价格、药店零售价格等数据,提供定点药店之间的价格对比、位置导航等服务,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价格比较机制,帮助群众便捷地对周边药店进行“货比三家”,引导定点药店公平合理、诚信经营。
进一步推进量价比较指数的应用,将该指数的年度监测值作为本年度整体价格监测的预警线。根据定点药店协议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未达到年度监测值要求的定点药店进行约谈提醒,若药店拒绝进行价格调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将予以暂停结算,直至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我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加强对药品价格的动态监管,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同时也能促使药店更加注重价格合理性和市场规范性。通过建立明确的监测机制和奖惩措施,能够有效引导医疗机构和药店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维护医保体系的稳定运行。
定期开展药价风险品种的核查与处置工作,是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公平用药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主动监测定点药店的交易结算金额排名靠前且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定价异常的药品。对于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本省定点药店众数价的药品,应迅速展开核查,并对医保参保人员与非参保人员之间存在不公平定价的行为进行有效处置,确保药品价格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从政策执行角度看,这一措施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药品价格动态监管的重视,有助于遏制部分药店利用信息不对称实施高价销售的行为。同时,也反映出医保管理在精细化、科学化方面的持续进步。未来,还需进一步强化数据监测能力,提升执法效率,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真正惠及广大参保群众。
引导定点药店规范数据上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对药品价格信息的管理。要求定点药店在上传医保结算数据时,确保医保代码、单价、数量等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对于数据上传存在错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情况,应依据协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定期予以通报,以提升整体数据质量与医保管理效率。 我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医保系统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减少因数据问题引发的纠纷,同时也倒逼药店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医保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提醒参保人员留意药品价格信息。在定点药店的显眼位置张贴提示标识,引导参保人员核对药品的明码标价信息,严禁对参保人员实施差别化定价行为。